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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赣发改明电字[2009]1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交通局:

  为做好2009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现就道路客运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营固定线路的道路客运,继续实行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企业可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农村道路客运已实行财政补贴,旅客客运票价不得提高。

  三、根据省发改委赣发改商价字[2008]1202号文件规定,各地应根据成品油市场价格变化的实际情况作出安排。鉴于目前燃油价格下降的实际情况,春运期间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

  四、各地要加强春运期间的组织领导,科学安排运力、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各有关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发布运输信息,认真做好春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与交通部门协调,切实加强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的价格监督与检查,对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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