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闽政文〔2009〕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满足春运期间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需求,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任务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今年的春运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认真扎实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川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郑新聪副秘书长、省经贸委周联清主任、马鉴康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省交通厅、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民航福建安全监管办、省建设厅、福建海事局、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口岸海防办、省总工会、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石油福建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电话:0591-87834125、87832894、87833514,传真:0591-87875475、87832628,省经贸委值班室0591-87853875),具体负责全省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组织工作。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春运各项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春运办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货物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测分析,掌握春运动态,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春运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对春运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省春运办。
二、精心组织调度,科学安排运力
2009年春运期间,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下滑影响,部分外省务工人员已提前返乡,但由于今年元旦和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易形成叠加,给我省交通运输带来相当大的压力,春运任务十分艰巨。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省客运量将达到833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其中:铁路360万人次,增长2.3%;道路7600 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水路277万人次,增长1.5%;民航102万人次,增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