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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诸暨至安华至义乌大陈公路诸暨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诸暨至安华至义乌大陈公路诸暨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09〕3号)


绍兴市交通局:
  《绍兴市交通局关于对诸暨至安华至义乌大陈公路诸暨段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绍市交〔2008〕83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诸暨至安华至义乌大陈公路诸暨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08〕39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工期,并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诸暨至安华至义乌大陈公路工程诸暨段一期工程诸暨至安华段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m,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宽2.0米+左侧路缘带宽2×0.75米+行车道宽2×7.5米+硬路肩宽2×3.0米+土路肩宽2×0.75米。
  二期工程安华至终点段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其中行车道宽7.5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标准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二、同意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AC-13C型沥青砼+6厘米厚AC-20C型沥青砼。
  三、同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空心板结构;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或扩大基础)。
  四、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概算以内。
  五、设计单位已参照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及施工图设计初审报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六、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七、请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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