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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9〕2号)


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2008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08〕4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更新2008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浙财预字〔2008〕24号)要求,各单位需要更新填报2008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数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仍使用以前年度财政部统一下发的系统软件,填报口径维持上年不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拨款(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库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的口径,根据本单位2008年人员变化情况,认真进行数据结转和更新填报工作。本次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12月31日。
  二、操作步骤:
  1.结转2007年数据(原2007年上报数据丢失的单位请与我厅计财处联系,及时将数据取回);
  2.更新填报2008年单位、人员和工资等信息;
  3.审核数据并进行修正;
  4.上报数据。
  三、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要加强数据审核工作,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查,修正信息系统提示的可疑数据。要加强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与部门预算编制相关数据、部门决算报表相关数据的衔接,提高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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