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深入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目标。
一是摸清奶站的现状,将奶站100%纳入监督管理范围。二是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三是制定奶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监督规范奶站的长效机制。四是鼓励场厂对接,减少收奶中间环节,建立非营利性奶站。
2.工作重点。
(1)摸清底数。摸清奶站设立模式和类型、数量、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对奶站逐一登记造册,一站一表,建立档案,及时汇总奶站基本情况并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研究提出奶站设立规划和合理布局。
(2)驻点监管,强化督促检查。各区县要向本辖区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加强生鲜奶购销过程的监管,并要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对奶站的全面检查,并现场填写《奶站现场检查细目表》。
(3)全面开展生鲜奶质量安全检测。对奶站收购的生鲜奶进行抽样,重点检测三聚氰胺、抗生素、细菌总数和体细胞数等。检测结果合格的继续收奶,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监督整改或处理。
(4)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首先对不符合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奶进行封存销毁处理;其次要追根溯源,查找出被污染的环节,对有意添加三聚氰胺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坚决依法惩处。
(5)全面规范奶站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治后期,总结奶站存在问题,由市里制定出全市奶站建设标准,根据奶牛优势产业区布局制定奶站设定和布局规划,完善奶站监管具体措施,建立原料奶运输准运制、生鲜乳收购站设立行政许可制度、原料奶的销售交接单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实施生鲜乳质量监测计划,采取定期监测和突击抽查检测,建立监测长效机制,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二)继续开展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目标。
一是坚决杜绝在饲料生产和使用环节添加违禁药物以及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行为;二是对于无生产许可证的饲料生产企业责令停止生产;三是坚决追查违禁药物以及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源头,杜绝有害饲料流入市场,消除饲料安全和动物源性产品安全隐患;四是整顿和规范饲料市场秩序,提高全市饲料质量安全水平;五是提升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质量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与维权意识;六是使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各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工作重点
(1)摸清底数,强化执法检测。各区县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辖区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要对辖区内的所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产品配方、饲料原料的来源情况及饲料产品的主要去向。同时,对自配自用饲料的养殖场(小区)也要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确保饲料监管不留死角。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饲料的企业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全市将组织开展1-2次对大型养殖场、饲料加工企业现存饲料特别是蛋白类饲料原料的全面的执法检测活动,排查涉嫌含有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产品,对不合格产品一律予以没收,并追根溯源、严厉打击,确保不留任何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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