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农药连锁配送服务体系管理。各区县植保、农药管理部门要对本区县所有农药连锁配送服务站经营的所有农药品种进行普查,并登记备案。重点检查农药经销档案,尤其是各服务站自营品种的进货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农药品种,依法查处,同时按照区县连锁配送协议对现有农药连锁配送服务站进行考核,根据所起作用调整布局,对辐射能力弱、经营差的服务站经评议予以取消。同时,继续通过采取“空瓶回收”直接补贴农户的新方式新方法,在京郊推广应用安全、低毒、环保的新型农药产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向使用者推荐农药品种目录、展示新技术、推介市场信息,拓展服务功能,增添服务特色,提高服务水平。
(3)开展生产过程专项检查。积极组织基地开展生产过程自查,推进蔬菜、果品、粮经等农产品的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实现基地的日常田间督导和产品自控,并安排区县级检查员实施现场督导,保证每个基地都至少有一名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培训证书的检查员。市里将结合督导检查,对有问题的基地或企业,现场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加强种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种植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由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和北京市农优站具体负责,监测项目以蔬菜中农药残留、食用菌中的荧光增白剂等为主,将生产基地、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纳入监控范围,要把自检、抽检和巡检(飞行检)有机结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质量监控。各区县要在配合做好市级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要落实本辖区内农产品的自检、抽检和监控工作,尤其是对所在辖区内的批发市场,要开展市场内农产品抽查监测。对仍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产品报告制度的批发市场,要依法处罚。还要积极配合依法查处市场内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行为。
(六)开展“三品”专项检查
1.整治目标。
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主体资格、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销售仿冒“三品”标识产品、标识已过期、扩大标识使用范围等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加强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
2.工作重点。
(1)开展认证管理有效性检查。一是全面检查各级工作机构认证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现状,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情况,申报材料、年检资料等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建立情况等;二是掌握检查员职责履行状况,考察检查员在材料受理、材料报送、文件审核以及现场检查过程中行为是否规范。
(2)开展生产经营规范性检查。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调查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环境变化趋势;了解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生产操作行为;查阅获证单位是否建立生产记录并按规定对生产记录进行档案管理,查看生产记录内容是否完备,评估生产记录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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