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努力构建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农资信用信息系统,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意识,推动农资企业信息管理工作和农资企业的发展。根据不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主体的具体情况(规模、资金、产品等),针对其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监督抽查结果,开展诚信企业评选,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实现分类监管。二是积极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服务承诺制度建设。要充分利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公示栏》,实施多方监督,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服务承诺制度,引导农资生产者和经营者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增强农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律经营和诚实守信意识。三是大力推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探索建立农资主推品种公告制,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与风险评估,从源头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
从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控制以及产品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各种因素入手,按照危害性风险分析的原理,开展重点调查与摸底,进行专题性的实验、统计与分析,按农产品的类别实施风险分析与评估,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进行针对性管理与控制,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方式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 ,严厉打击 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分三个阶段具体实施,第一阶段开展自查自纠,从2008年12月10日到2009年1月10日,第二阶段为清理整顿,从2009年1月11日到2009年3月10日,第三阶段为规范巩固,从2009年3月11日到2009年4月10日。总体的工作方式为:
(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违法生产、添加、使用、经营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吊销生产、经营、产品登记等证照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要彻底清查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未经许可使用的投入品的类别、名称、来源、用途、用法等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对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根据违法性质、危害程度,采取停止销售、责令整改、产品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
(二)加大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
监测和监督抽查重点品种是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牛奶、饲料、畜禽、蔬菜和水产品;重点范围是主要生产基地;抽检项目主要是农产品中禁限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根据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处理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三)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三个结合
即坚持监督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