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
在组织开展对主要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集散地和销售市场全面检查的同时,针对重点地区和涉及范围广影响大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查,做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2.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把专项整治作为农业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逐个行业、逐个品种地抓好,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决不姑息。在整治工作全面开展的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增强农业法律法规意识。加强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生产、经营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3.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生产档案记录、监测检验和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的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革创新思路,大胆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强化责任,市农业局成立专项整治协调工作小组。
组 长:赵根武
副组长:吴宝新
成 员:陶志强、程晓仙、梅克义、王滨、张清、刘刚;相关站(所)长。
协调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协调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处。
办公室主任:陶志强
副主任:司力珊、葛建军
成 员:各相关业务处(室)主管处长(主任)、各相关站(所)主管站(所)长
各区县、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认真组织。
(二)强化责任,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强化责任,要遵循“全市统一领导、辖区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实行各区县、各部门分工负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务求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横向协调,实现多部门联动、联合监管。
局各处(室)、局属各业务站(所)要切实发挥好“部门指导协调”的作用,要指导各区县具体实施整治工作,还要实现局内各部门的联合、联动机制,加强与卫生、食品安全办、工商、质监、商务和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行动,实现全程、全方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