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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厦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附件2       
  容积率控制指标

行 业 分 类容积率
代码名  称
13农副食品加工业≥1.0
14食品制造业≥1.0
15饮料制造业≥1.0
16烟草加工业≥1.0
17纺织业≥0.8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
19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1.0
20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0.8
21家具制造业≥0.8
22造纸及纸制品业≥0.8
23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0.8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1.0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0.5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0.7
27医药制造业≥0.8
28化学纤维制造业≥0.9
29橡胶制造业≥0.9
30塑料制造业≥1.0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7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0.6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0.6
34金属制品业≥0.7
35通用设备制造业≥0.7
36专用设备制造业≥0.7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0.7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0.7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1.0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1.0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0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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