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此表按机具型号分别填写,每个机具型号一张表。
2、购置1-5万元的,一式2份,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购机者1份(购机时交经销商);购置5万元及以上的,一式3份,市级农机主管部门1份、县级农机主管部门1份、购机者1份(购机时交经销商)。
3、如实填写购机者的联系电话。
附件3:
重庆市享受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重庆市享受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合同
甲方(区县农机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乙方(购机者):
住址: 联系电话:
为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加强补贴机具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市农机局《重庆市中小型农机新机具推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农〔2004〕30号)的规定,自愿购买以下农业机械: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价格(元)
| 补贴资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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