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供发〔2009〕5号)
各区县供销社、市烟花爆竹公司、市金煌烟花爆竹公司:
《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总社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八日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营办法》),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维护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秩序,防止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发生重大事故,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渝办发〔2008〕361号)文件精神,结合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经营,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
《条例》和《专营办法》规定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布点、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规范)要求,做好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货源采购和销售工作,严格储存库房的安全管理,规范完善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保证2009年春节全市烟花爆竹市场供应。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总社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总社主任、党委书记刘玲玲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社副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分管烟花爆竹专营工作副主任杜朝刚担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调配4名干部和专门工作车辆,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各区县供销社也要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专营工作的领导力度,确保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