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宁劳社农管〔2009〕1号、宁财社〔2009〕2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南京市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办法》(宁政发[2006]274号)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自二OO九年一月一日起,对我市八城区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增加2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