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业建设项目。
--农业生产配套服务体系。主要指提供农资配送、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人才培训、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农机租赁维修、代理代办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建设项目。
--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主要指市和区县面向农民工的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综合型实训基地、实习基地,以及以提供农民工信息管理、就业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劳务组织、派遣等服务内容为主的平台建设项目。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区)服务平台。主要指金融、中介商务、会展、科技研发、软件信息等服务业集聚区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市级特色工业园区重要生产性服务业建设项目。
--制造业集聚区现代化交易平台。主要指生产资料、工业品现代化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有形市场、网上交易平台、展示展销平台等。
--城乡居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主要指为城乡居民生活提供家居服务、家电维修、房屋维修、水电维修、教育培训、家庭购物、交通出行、家庭旅游、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社会福利、电信服务、邮政服务等综合信息服务的平台建设项目。
--商务服务中心。主要指为企业提供品牌咨询、战略策划、投资顾问、融资租赁、信用担保、信用评定、法律咨询、会计等商务服务内容的建设项目。
2、现代物流建设项目。
--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主要包括农产品预冷保鲜、冷藏冷冻、运输全程监控等设施建设和购置相关温控设备等。
--现代物流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城市配送工程、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工程、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物流信息系统等。
3、农产品批发市场改扩建设项目。农产品批发市场改扩建项目。主要指为促进农批市场上档升级,建设信息系统、检测系统,以及污水处理、绿化、公厕等公益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二)储备项目条件。
1、共性条件。
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有关重点领域的相关要求。
⑵项目合理可行,具有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且符合环保、安全、节能、降耗等要求。
⑶项目各项建设手续、要件齐备或正在办理中。
⑷项目业主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业主注册资本不低于总投资额的30%。
2、专项的特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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