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通知
(渝供发〔2008〕92号)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市直属企事业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最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制定了《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规划方案》(见附件1),重庆市政府也先后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发展的决定》和《关于
印发重庆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附件2)。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鲜明地提出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的中心工作,并做出了一系列战略举措。“决定”明确要求,支持供销合作社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等等,对供销合作社发挥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作用寄予了厚望,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清形势,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发挥优势,在工作中努力实现“三个转变”:把网络资源转变为发展资源,把组织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把政策环境转变为发展环境,为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结合全国总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规划方案》,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是农产品规模化、组织化流通的主要载体,建设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是“新网工程”的重要内容。为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民增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制定了《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规划方案》,并给予了政策资金支持。各级供销社要切实加强领导,本着“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搞好统筹规划,制定目标措施,组织好项目论证,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以产权制度建设为保障,合理配置资源,培育和壮大一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集群,提高供销合作社对市场运营的控制力,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