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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家电下乡”是国家实行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带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惠农工程。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为确保我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运用财政、贸易政策,采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牧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潜能,加快农村消费升级的主要途径。家电下乡有利于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符合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采取措施,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我省“家电下乡”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做好组织工作。商务部门要积极做好补贴产品销售网点的确定、销售、配送、维修、退换货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和资金兑付工作;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各部门间要密切配合、配套联动,严格按照“家电下乡”政策要求,切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为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省政府成立 “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令浚 副省长
  副组长:王定邦 省政府副秘书长
      夏学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青 省商务厅副厅长
      刘应祥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李志雄 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李积庆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范成峰 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张宁芳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副处长
      王 成 省经济委员会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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