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措施
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市政府成立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并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呈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研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小组、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具体指导。各学校要成立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课程指导委员会和课程实验工作专家小组,具体负责新课程实验的规划、实施、管理等各项工作。
加强各部门协调与合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必须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市教育局要负责新课程实验整体规划、组织实施、教学管理、督导检查、教师培训、宣传报导等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基础上,对全省考试与评价改革方案、2011年高考改革方案等文件讨论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宣传部门要做好新课程实验的宣传报导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新课程实验营造良好的氛围。市发改委要把新课程实验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新课程实验的要求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并积极建议省有关部门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市财政局要做好新课程实验经费的筹措工作,确保新课程实验经费的落实,并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加大对新课程实验的投入,改善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市人事局要根据新课程实验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加师资力量,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因全面开设选修课程、研究性学习和新增通用技术课程而导致的普通高中师资不足的问题,并根据新课程实验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普通高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市编委办要根据新课程实验的实际情况,制定普通高中教师编制调整方案,确保新课程实验对各类教师的需求。市共青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学生中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加强舆论宣传和解释工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关系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和全社会深入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支持,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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