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廉洁自律等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纪发〔2009〕1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扩散和蔓延,对全球实体经济的冲击和造成的损失将进一步扩大,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将更加明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矛盾可能更加突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过紧日子,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以清廉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带领群众渡过难关。现就切实加强廉洁自律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最近,中央和我市就做好当前及节日期间工作连续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中办国办下发《
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8〕57号)、中央纪委下发《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08〕198号)等,对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要进一步深化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要早打招呼、早敲警钟,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清廉从政、执政为民的公仆本色。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廉政公益广告等载体,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坚决禁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廉洁从政“五个不许”等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过节或争取项目、资金等为由向上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严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违反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政策滥发钱物,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严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
三、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