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双版纳州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8〕1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西双版纳州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50号),大力发展我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我州城市群众就医中存在一些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作为构建我州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经济、安全、方便、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在城市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科学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扩建和新建,合理配置,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