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双版纳州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州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个(中心9个,站7个),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起配套政策落实,资金投入保证,服务网络健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广大社区居民普遍享有手续比较简便,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具体目标

  1.全州设置并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个,建成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覆盖95%以上的城区居民,居民在社区可获得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社区得到有效诊治和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基本完成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按照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比和岗位设置方案配备全科医师和护士。

  3.社区居民就医条件明显改善,平均综合医药费用支出增长幅度有所下降。

  4.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计划免疫接种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规范管理率、妇女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老年保健管理率、残疾人康复率等指标明显提高。

  5.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提供宣传教育和比较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得到有效服务和管理。

  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实施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为主体,以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按照人口分布情况,每3-5万人口由政府举办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根据社区人口数量和卫生服务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3000-6000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实行一体化管理。到2012年,景洪市设置5个中心,4个站;勐海县设置2个中心,1个站;勐腊县设置2个中心,2个站。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