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民主,完善自治。坚持按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合理地划分农村社区,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努力实现农村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政府推动,整合资源。各级政府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要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有效的共建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社区资源共有共享,营造全社会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突出特色,分类指导,从农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发展。
(三)主要目标。
农村社区原则上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一个建制村设置为一个农村社区。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地设置农村社区,人口较多、村落较大、居住分散的村也可以村民组或自然村为单元设置农村社区。要积极探索城郊结合部农村社区、集镇中心村社区、传统农村社区等不同类型的发展形式,努力培育独具特色、功能齐全的农村社区。
2009-2013年,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一是适应农村现代化的要求,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农村社区,构建新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二是以拓展农村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增加服务的发展项目,促进农村公共服务的发展,努力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三是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完善社区功能,健全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力量,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公益事业,使农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抚、病有所医、贫有所帮,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三、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区生产服务。全面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健全完善县、乡、村为民服务代理网络。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社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利用农村社区平台,引进日用消费品连锁店进乡村、农业生产资料连锁店进乡镇和有组织的农副产品进市场,向农民群众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农业科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多方面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