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09]5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建局、市政委(局)、园林局、杨凌示范区建设规划局、有关设区市交通局:
按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8]1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8]92号)、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08]51号)、省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发[2008]50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春节即将来临,我省与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地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地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领导,及早做出部署,逐级抓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厅决定从1月12日至2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迅速组织对所辖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要做到责任落实,超前防范,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相关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要根据冬季施工及春节长假特点,一是查各施工现场的防冻、防滑、防火、防高处坠落和防中毒(食物、煤气)的“五防”措施是否落实;二是查基坑(槽)、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塔吊、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及安全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三是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节日期间治安防范和卫生防疫工作措施是否制定;四是查值班制度是否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