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建发[2008]293号)
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宝鸡市、渭南市城建局,商洛市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咸阳市公用事业总公司,有关设区市交通局:
去年以来,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地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使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设备得到改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有力地提高了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提供了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广大城市共交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经各地推荐,省厅决定,授予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等36个单位“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鲍娟莉等50名同志“全省城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各有关单位可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单位职工和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持续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各市、县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广大从业人员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紧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不断开创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陕西和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
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36个)
(一)公交企业(12个)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西安公交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亚辉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