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陕农业发(2009)8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我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方案》,我厅制定了《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按照《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人:马红战
电 话:87321648
传 真:87321648
电子邮箱:scxxc@vip.163.com
省畜牧兽医局联系人:赵毅
电 话:87317266
传 真:87317266
电子邮箱:snzhaoyi@sina.com
附件: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农业部和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总体安排,为严厉打击在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省农业厅组织开展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省农业厅总农艺师白杰担任,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厅政策与法规处、省畜牧兽医局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
二、整治目标
杜绝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规范生鲜乳收购站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100%,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