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社关于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社关于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8]1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市供销社《关于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供销社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以及《国务院听取供销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有关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2006]52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实施新网工程将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由传统商贸方式向现代流通方式转变,做好服务“三农”工作,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同时,对于统筹我市城乡经济发展,解决农村农产品流通不畅、流通市场混乱、消费环境差等问题,对于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新网工程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中发[2008]1号文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服务“三农”为方向,切实把新网工程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网点为依托,构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市场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五大网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至2010年,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培育28家有一定规模的县级农村流通龙头骨干企业,新建或改建镇级为农服务配送中心60个、乡镇及社区超市6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及农家店600个、绿色再生资源回收店100个、带动连锁配送及加盟网点2000个以上,对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60%以上,形成城乡协调、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功能完善、流动有序、诚信和谐的新农村市场体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