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爱卫字[2009]1号)
各区县、高新区、大企业爱卫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09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2009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巩固亮点、治理丑点,城乡联动、长效推动”的工作思路,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动力,抓内涵,提效能,抓项目,上水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品牌,构筑保障群众健康的屏障。
一、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准备工作。根据《
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满三年复审一次。2009年我们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的明查暗访。结合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查找薄弱环节,提升管理水平;依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年内开展三次督查通报活动;开展第21个爱卫月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对疾病防控、食品安全、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开展专项督查。
二、抓好爱国卫生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爱国卫生重点项目;实行项目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加大项目落实完成力度;搞好项目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完不成或完成不好的区县,三年之内不再安排新的项目。
三、开展除害防病工作。市里统一配发灭鼠药品,进行集中灭鼠;各区县加大经费投入,开展好夏季蚊蝇消杀;积极争取资金,开展鼠密度监测,将四害控制在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之内。
四、保持健康教育良好势头。继续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健康面对面?乡村行”活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公共场所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分别组织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及乡村卫生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强化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