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属地重点监控企业考评有关资料,按完成目标企业户数比例打分;
2.市重点耗能企业一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2分)
查看质监部门相关文件和资料,一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得2分,低于100%的不得分;
3.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年度目标(2分)
查看施工审批、验收等有关文件,完成100%的得2分,完成90的得1.5分,完成80%得1分,完成70%的得0.5分,不足70%的不得分。
(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7分)
1.转发和贯彻国家、省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等(1分)
查看转发和贯彻国家、省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文件,有有关转发文件的得1分;
2.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区(市、县)实际制定或出台相关节能工作指导意见(2分)
查看制定或出台的相关文件,有文件的得2 分;
3.开展日常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和监测(4分)
查看开展日常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的有关记录、及执法监督检查有关文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的得2分,开展监测的得2分。
(八)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10分)
1.增加能源统计投入、充实能源统计力量(2分)
查看财政部门对能源统计专项资金拨款书,查看充实能源统计力量的有关文件资料。增加能源统计投入的得1分,充实能源统计力量的得1分;
2.实施节能奖惩制度(2分)
查看建立实施节能奖惩制度的有关文件,实施节能奖励制度的得1分,有惩罚制度的得1分;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活动(2分)
查看开展节能宣传安排、总结等文件或图片资料,有资料的得2分;
4.组织开展节能培训、积极参加省、市节能培训(2分)
查看区(市、县)组织培训的文件,参加省、市培训的资料和文件,区(市、县)组织培训的得1分,参加省、市培训的得1分;
5.按时、保质报送能源报表(2分)
查看相关报表,视报送情况打分。
附件4:
市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细则
一、节能目标
(一)节能量
企业节能量计算办法按国家标准《企业节能量计算办法》(GB/T13234)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