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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爱卫会鲁爱卫字[2008]20号、21号文件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爱卫会鲁爱卫字[2008]20号、21号文件的通知
(淄爱卫字[2009]2号)


各区县、高新区爱卫会,有关单位:

  日前,省爱卫会下发了《关于命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通报》(鲁爱卫字[2008]20号)和《关于命名省级卫生镇(乡)、村、户的通报》(鲁爱卫字[2008]21号),分别就去年创建省级卫生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今后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将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创建卫生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对于推动城乡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树立全民卫生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文明淄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高新区爱卫会要把创建活动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有效手段来抓,为城乡居民营造一个清洁、优美、整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文明淄博。

  二、广泛宣传发动,掀起创建活动新高潮

  各区县、高新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创建卫生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支持,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使每一个创建单位熟练掌握考核指标,明确努力方向,注重发动创建单位全体人员积极参与,提高创建活动知晓率。要充分利用工作简报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先进经验,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要创新思路,将创建工作与其他爱国卫生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下去,最终形成“人人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形成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品牌效应

  各区县要本着“坚持标准、重在质量、示范带动、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依据各级卫生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标准,提高创建活动的透明度和辐射力。要积极推荐辖区内知名度高、对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单位,以切实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品牌含金量。各区县按照年初创建、年底验收、媒体公示、专家评判的模式,块块为主,对达到全国、省、市级卫生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的由所在区县爱卫办考察后,向市爱卫办申报,市爱卫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并拟定候选名单反馈各区县爱卫办,在当地新闻媒体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候选单位资格。公示结束后,市爱卫办组织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专家进行评判,评判合格后,全国、省级单位向省爱卫会申报,市级由市爱卫会命名公布。通过严格标准和程序,使创建活动更具科学化、规范化,打造各级卫生先进乡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荣誉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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