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建管局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省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建管局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省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建管质〔2008〕9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土地局;省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于2008年12月16日至23日,对我省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进行督查。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这次督查的范围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情况,主要是听取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和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要实地检查了解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请各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准备好本地区施工企业名单和在建重点项目名单,以便检查组随机抽查。
  二、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部分地区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督查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08]753号、见附件)检查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