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兰州至西宁电气化铁路开通运行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
(青安办〔2009〕4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海东行署,青藏铁路公司:
目前,西宁至兰州铁路电气化建设工程已经竣工,25KV高压线即将在青藏铁路公司管内铁路投入运营,电气化铁路开通后,必将有力推动我省经济的较快发展。为确保我省境内电气化铁路沿线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铁路电气化设备正常工作和铁路运输正常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宁市、海东行署和青藏铁路公司要认真开展电气化铁路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电气化铁路沿线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居民群众、过往行人车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防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以及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的损失。
二、西宁市、海东行署要督促电气化铁路沿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认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电气化铁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气化铁路安全畅通。
三、青藏铁路公司要加强与电气化铁路沿线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密切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全力保障电气化铁路的安全运行。
四、西宁市、海东行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
青海省实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办法》(省政府60号令)的有关规定,督促电气化铁路沿线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一) 严禁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二) 严禁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
(三) 严禁攀登杆塔、铁路机车车辆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