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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公路客票送票费的批复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公路客票送票费的批复
(杭价费〔2009〕4号)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公路客运票送票费的请示》(杭长运[2008]8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公路客运送票费可根据送票距离、地点等情况按每次不超过3-5元标准收取,自2009年1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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