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违反上述规定,损坏或者擅自挪动高速公路标桩、界桩1根,并立即恢复原状,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2)违反上述规定,损坏或者擅自挪动高速公路标桩、界桩1根,不及时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损坏或者擅自挪动高速公路标桩、界桩2根以上3根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00元至3000元罚款;
(4)违反上述规定,损坏、挪动标桩、界桩3根以上5根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000元至4000元罚款;
(5)违反上述规定,损坏、挪动标桩、界桩5根以上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查处严重影响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4000元至5000元罚款。
二十、《
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
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污染、损坏或者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设置障碍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行为
(1)初次违法,临时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设置障碍未损坏、污染路面,也未影响高速公路畅通,并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的,不予处罚;
(2)违反上述规定,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设置障碍不及时纠正,影响高速公路畅通或者损坏、污染路面5平方米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在弯道等危险路段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设置障碍,影响高速公路畅通或者损坏、污染路面5平方米以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
(4)违反上述规定,多次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设置障碍拒不改正,造成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等影响高速公路畅通情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
2、挖沟引水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行为
(1)违反上述规定,在高速公路用地挖沟引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2)违反上述规定,在高速公路路肩挖沟引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在高速公路路面挖沟引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00元至3000元罚款;
(4)违反上述规定,挖沟引水造成路面沉陷、塌方等后果或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
3、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放污物等形式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行为
(1)初次利用边沟排放污物,未损坏、污染路面,也未造成高速公路排水系统堵塞,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并及时纠正的,不予处罚;
(2)违反上述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①利用边沟排放污物造成高速公路排水设施淤积,降低高速公路排水系统功能;
②利用边沟排放污物时间累积为10天以下;
③损坏、污染路面5平方米以下的。
(3)违反上述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
①利用边沟排放污物造成高速公路排水设施淤积或者排放的污物具有腐蚀性,摧毁高速公路排水系统;
②利用边沟或者利用边沟排放污物时间累积为10天以上;
③损坏、污染路面5平方米以上的。
(4)利用边沟排放的污物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
二十一、《
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
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者恢复原状,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四)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擅自设置高速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擅自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行为人事后能及时主动拆除、恢复原状且未造成任何损害后果的,并处2000元至3000元罚款;
2、擅自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行为人不及时主动拆除或经责令后拒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
3、擅自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占用路肩或在高速公路弯道内侧、隧道上方和桥梁(含上跨高速公路的桥梁)上方设立等,使高速公路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5000元至1万元罚款;
4、行为人伪造图纸、资质证明、验收报告等材料或通过其他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或者行为人未遵照行政许可的内容擅自进行设计、施工,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者以围攻、谩骂、暴力、威胁等方式拒不配合路政执法人员查处、拆除工作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1万元至2万元罚款。
二十二、《
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
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拆除费用由建筑者或者构筑者承担。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人在建筑控制区进行修建或擅自进行架设、埋设行为,情节轻微,未对高速公路造成影响或损坏,且主动停止、拆除或恢复原状的,不予处罚;
2、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人在建筑控制区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或者擅自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为50米以下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1万元至2万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人在建筑控制区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或者擅自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为50以上200米以下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2万元至3万元罚款;
4、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人在建筑控制区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者擅自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为200米以上,责令限期拆除,并处3万元至4万元罚款;
5、在非法定情形下,行为人在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查处、拆除的,并处4万元至5万元罚款。
第二章 道路运输管理
第一节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管理
二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
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八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初次从事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再次从事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组织两台以上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八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未取得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初次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再次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未取得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组织两台以上车辆从事客运班线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社会影响恶劣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三)《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八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2、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四)《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八十五条第四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初次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2、再次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超越许可范围,组织两台以上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五)《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
六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未取得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初次从事货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再次从事货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未取得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组织两台以上车辆从事货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六)《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
六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2、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七)《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
六十四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初次超越许可范围从事货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2、再次超越许可范围从事货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超越许可范围,组织两台以上车辆从事货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八)《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
四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一般情节
(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初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至1.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至6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初次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2、较重情节
(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再次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5倍至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6万元至8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再次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6万元的罚款。
3、严重情节
(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至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8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6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九)《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
四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较轻情节
(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5天以下,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2)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5天以下,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
2、一般情节
(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5天以上,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至1.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3万元至6万元的罚款;
(2)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5天以上,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3、较重情节
(1)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5倍至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6万元至8万元的罚款;
(2)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6万元的罚款。
4、严重情节
(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至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8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6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
四十八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一般情节
(1)超越许可事项,初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责令停止运输;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至1.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至6万元的罚款;
(2)超越许可事项,初次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2、较重情节
(1)超越许可事项,再次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5倍至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6万元至8万元的罚款;
(2)超越许可事项,再次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6万元的罚款。
3、严重情节
(1)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至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8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2)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6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十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
四十八条第四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一般情节
(1)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初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至1.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至6万元的罚款;
(2)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初次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2、较重情节
(1)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再次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5倍至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6万元至8万元的罚款;
(2)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再次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至6万元的罚款。
3、严重情节
(1)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运输;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至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8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2)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6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二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
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八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1个月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1个月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 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八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的罚款;
2、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三)《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八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1个月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2、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1个月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四)《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
七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1个月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1个月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五)《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
七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的罚款;
2、许可证件有效期超过1个月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六)《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
七十一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1个月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2、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1个月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七)《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
五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1个月以下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1个月以上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至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至4万元的罚款;
3、出现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