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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325克小包装食盐价格的函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325克小包装食盐价格的函
(皖价商〔2008〕225号)
省盐业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核定320克小包装食盐价格的函》(皖盐规划〔2008〕180号)悉。为丰富市场食盐品种,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
核定纸塑小包装食盐每袋克重为325克,批发价格每袋0.89元,零售价格每袋1元。
二、
你公司在食盐销售过程中,要确保500克包装食盐的充足供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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