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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成本监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价格基础性工作。开展对经营者成本的调查、审核和核算等业务,成本监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成本、会计、审计、税务和有关行业的知识及法律法规政策知识,需要掌握成本监审工作一整套程序和方法。因此,现有成本监审人员应加快知识更新和新业务学习,各地应选调知识结构相对合理、素质较高人员充实成本调查监审机构,以适应成本监审工作的需要。

  四、要不断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质量。各地在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成本监审工作程序、步骤,用好全省统一格式文书,做好文档管理。在实施成本监审时,要以合理性为核心原则,以一般技术规范为基本依据。对成本监审办法中已明确规定审核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核;暂时没有审核标准的,要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审核,确保定价成本的合理性;必要时,可邀请相关技术、经济、审计等方面的专家参与。监审过程与结果要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切实维护成本监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省成本监审人员要勇于实践,善于总结,努力提高成本监审工作水平。

  五、要落实好成本监审经费。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属于价格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开展此项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以确保其公正性和合理性。各地要按照《办法》的要求,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将成本监审工作所需费用落实到位,保证成本监审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督查与指导。省局将按照《安徽省价格成本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皖价本〔2008〕191号)规定,加强对各地成本监审工作的考核,纠正未按规定进行成本监审而制定价格的行为,制止在成本监审过程中向经营者收取费用的行为;还将适时开展成本监审案卷评比工作,提升成本监审工作质量。对国家尚未研究制定的具体行业成本监审核算办法的,省局将积极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并继续开展成本监审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进一步整合全系统成本监审人力资源,不断总结各地经验与案例,以全面扎实推进我省成本监审工作。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对《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省价格成本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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