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


  四、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

  认真执行《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陕编办发〔2006〕126号),根据服务人群(包括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辖区范围、服务内容,按照结构合理、适应需求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人数。各市、区编制部门应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市、区人事部门应会同卫生部门,在2009年内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管理办法,定编定岗不定人,公开招聘、全员聘用,不搞终身制。新进人员,按照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纳入统一公开招聘范围,实行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实行三级聘任制,区卫生局聘社区卫生中心主任,主任聘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聘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严格准入资质,保证人员质量,建立因事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绩效考核、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应成为职工收入的主体。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绩酬挂钩、按劳分配,不吃大锅饭。严禁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省卫生和财政部门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指南,各设区市负责制订考核办法。省对市、市对区、区对机构、机构对工作人员,逐级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以服务数量、质量、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核定机构经费、确定人员绩效工资和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倾斜的激励机制。

  六、建立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促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的指导意见》,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衔接。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社区慢性病干预、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引导居民在社区就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