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是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关键。要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区别资源开采处于增产稳产期、资源开采开始衰减、资源已经或濒临枯竭等不同情况的城市,积极探索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一)加快建设产业接续和转型园区。各资源型城市和地区要根据发展优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园区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集中发展、聚集发展,打造招商引资平台,拓宽发展空间。重点做好三个衔接,一是与国家规划衔接。要根据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总体规划要求,做好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配套要素规划。二是与国家产业政策衔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确定园区产业定位和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三是与原有优势特色产业衔接。在原有优势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加快产业技术改造、优化和升级。
  (二)煤炭资源枯竭城市要与资源开发型城市实现资源共享,有计划地向新型能源城市转移劳动力就业,补充技术劳动力不足,并在政府调控下合理配置资源。重点发展火电、煤化工产业和高产出、高效益、高科技的高载能产业。
  (三)林业资源型城市接续转型的重点是依托生态资源,把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作为工作重点,构筑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生态屏障。要依托“大兴安岭”这一核心旅游资源,突出“大森林、大草原”的区域特色,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态旅游城市,逐步形成集温泉度假、冰雪运动、自然生态、边境观光、火山科考等于一体的多元化的旅游产品体系。要依托绿色资源,壮大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木材加工及林下产品产业。
  (四)资源型城市非资源产业发展的重点。要抓住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重点在机械、五金、医药、食品、电子、日用品、新型建材等领域大规模定向招商。按照为大产业、大企业、大园区配套的原则,重点引进风电、煤炭机械制造、有色金属、PVC深加工等一大批企业。
  三、努力完成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任务
  为解决原国有重点煤矿历史遗留的采煤沉陷问题,国家和自治区正在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要继续支持资源型城市加快完成棚户区改造,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盟市编制2009年至2011年专项建设规划,集中建设,分批实施,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沉陷区治理及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要抓住国家即将实施林区棚户区改造的机遇,切实改善森工企业职工的人居环境。要将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相结合,与矿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与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切实加强改造后住宅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巩固改造成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