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畜牧业生产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各地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畜牧业产品的供给变化对整个市场价格的走势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2008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剧烈变化,畜牧业生产也受到了影响,特别是生猪价格的波动以及“三鹿”三聚氰胺事件对畜牧业生产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对我市的监测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畜禽监测调查工作,针对平顶山市实际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2009年的主要畜禽摸底调查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任务重,摸底清查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全市的畜禽生产情况以及各生猪调出大县的工作成败。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统计局《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方案》(国统字〔2008〕119号印发)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调查工作,并抽调有关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力量,组成检查、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畜禽摸底调查工作的开展。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力量,科学组织,周密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按时高质量完成摸底调查和全年监测调查工作任务,切实把当前各地的主要畜禽存、出栏情况摸清搞准。
二、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和生猪调出大县监测调查,内容多、频率高,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其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获得准确可靠的畜牧业生产信息,关系到能否制定出科学的适应畜禽生产发展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关系到居民生活和社会稳定。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总结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按调查制度规定,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和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调查任务,由国家统计局平顶山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统计局、畜牧局、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支持调查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
四、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调查部门选好辅助调查员,对责任心不强、报表不合格、不及时的调查员要坚决撤换,以促进畜禽监测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任务。各被调查单位(户)要全力配合调查,实事求是回答问题,认真记录调查台帐,填写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