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改落实工作不到位。 大多数普遍性的、屡查屡犯的问题,不是因为问题本身严重到无法纠正的地步,而是部门或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积极整改的决心和毅力,致使整改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忙于抓具体事务,忽视了规范管理;忙于抓行政业务,忽视了财务工作;忙于争取资金,忽视了资金监管;忙于抓制度建设,忽视了制度落实,致使一些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大,越累越多,变成了遗留问题,积重难返,影响了正常工作,甚至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一些单位虽然也看到问题的存在,但却不知如何整改,在等待观望中不了了之;有的虽有整改行动,可是措施不到位,针对具体问题整改的多,从建立和完善机制制度上深入整改的少,因而整改效果不明显。
(五)工作人员素质不够高。主要表现在:一些从事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有的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工作缺乏主动性,责任心不强;有的缺乏创新精神,故步自封。如一些单位在财务核算中,不及时清账,没有日清月结,甚至存在记错账现象,导致财务信息失真。这些基础性工作中经常出现的不规范问题,都是由于业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的。这不仅给单位的日常管理带来诸多问题,也影响了单位的形象。
三、几点建议
要使被审计单位不出问题、少出问题或者至少不出大问题,仅靠临时性监督检查是不够的,仅靠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是不够的,还必须在促进建立和完善机制、体制上下功夫,从而保证监督和约束的科学性和经常性。
一是不断完善预警机制和干部定期定向学习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加强对执纪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结果及审计结果的归集和整理,作为干部谈心、谈话及诫勉的重要内容;把近年来巡视情况、审计结果、解决前任领导遗留问题、发生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屡查屡犯问题,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特别对新提职的干部和交流到新岗位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时,要根据干部在原岗位接受巡视、审计时提出的要求,明确干部工作责任,增强法制观念。同时,组织、宣传部门应针对干部学习教育工作实际,组织专家研究编制适合干部培训教育的教学大纲,指导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教育活动;应把审计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以总结提炼,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不断改进财政预算安排和支出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应针对目前预算安排不足追加预算频繁、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制度与标准不匹配,一些预算执行部门挤占财政资金弥补经费不足、虚列支出隐瞒预算结余等问题,及时研究“开前门、堵后门”措施 ,科学 、合理地安排预算,在逐步提高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完善单一账户体系,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实行专项资金报账制和公示制,加强财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鼓励节约,允许预算执行部门保留预算结余资金,留作以后年度补欠,保证年终决算的真实性;奖罚分明,将预算执行的绩效考评与下年度的预算编制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