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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意见的通知

  2007年底,作为兰州市2008年城市建设用地,安宁区政府重新进行了该用地的上报审批,目前已经国家批准,正在省有关部门分解落实具体用地方案。2008年8月19日,根据省政府的批示,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志武主持召开由市规划、土地等单位参加的项目协调会,会议要求将该项目调整至经济区高新园区或高新区彭家坪工业园,现用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解决意见:由安宁区政府负责就补偿事宜与甘肃省科学院磁性器件研究所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达成协议,使该项目尽快恢复开工。
  责任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继德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安宁区政府区长严志坚
  办理时限:2008年12月
  九、关于永登县与天祝县界线勘定后部分乡村及资源交接有关问题
  主要问题:两县政府代表于1999年10月22日达成协议,但在具体移交过程中,永登县提出天祝县拟移交的两个乡政府人员过多,无法接受,致使移交工作搁浅。
  解决意见:由永登县政府配合省民政厅尽快与天祝县政府协商,提出具体方案,争取早日实施交接。
  责任领导:副市长王冰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永登县政府县长魏旭昶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办理时限:2008年12月
  十、关于省建职工家属院部分住户上访反映小西湖民族商贸街属违法建筑问题
  主要问题:省建职工家属院部分住户反映七里河区政府与兰州铁路局联建的“小西湖民族商贸一条街”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严重影响到铁路路基和临街居民住房安全。
  解决意见:鉴于该项目责任单位是兰州铁路局,应由兰州铁路局负责尽快补办建设相关手续,在未补办齐全建设手续前坚决停工。七里河区政府要严格依法行政,并做好维稳工作。
  责任领导:副市长姚国庆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七里河区政府区长郭 平
  办理时限:2008年12月
  十一、关于省轻工业联合会平凉路333-339、333-345号家属院平房纠纷问题
  主要问题:省轻工业联合会平凉路333-339、333-345号家属院用地于1975年由兰州市革委会以〔1975〕1、19号文划拨给省轻工业局(现省轻工业联合会)使用。2001年10月,城关区平凉路清真寺组织人员侵占了该家属院平房,2002年城关区人民法院以〔2002〕城鼓民初字第96号民事裁定书判清真寺归还给省轻工业联合会,并向省轻工业联合会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7年省政府甘政复字〔2007〕1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城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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