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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政府部门互联网网站内容建设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政府部门互联网网站内容建设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2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市政府互联网网站建设整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府部门互联网网站建设整合管理的通知》(兰政办发〔2008〕235号)精神,把兰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使其真正成为市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网站内容建设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基础。要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网上服务和办事水平,拓展互动交流功能,增强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网站内容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统一规划,协同建设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子网站建设必须纳入兰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建设的统一规划中,为体现政府网站的整体风格,现没有网站的单位(见附件1),要按照子网站建设规范和要求(见附件2)迅速组织电子文档数据,以备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建设好网页后及时上网发布。已建立网站的单位也要按照附件2的要求进行规范,务必于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相关内容的加载工作。鉴于兰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已建立统一的、基于认证的政府电子邮局系统,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建立邮件系统,现分配各单位一个用于网站公开的邮箱(见附件3)。
  三、加强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上网信息质量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对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络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并严格工作责任和要求。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务必于12月18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上网内容的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保证发布政务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出现信息失真或信息歧义的问题,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及时更新数据,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好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为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信息办要定期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内容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要内容在主网站和子网站上同步发布。
  四、加强沟通,注重培训,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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