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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政府部门互联网网站内容建设的通知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公众越来越多地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政府资讯,只有切实加强沟通,向公众提供所需各类信息,才能更好地发挥网站作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附件2时限要求向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报送栏目设置,并认真组织上网栏目数据。市政府办公厅将于2008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在市政府一楼会议厅举办一期无网站单位上传网站数据培训班,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12月25日前将上网数据加载到各子网站发布。

  附件:1.无网站单位名单
  2.兰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规范和要求
  3.各单位网站公开邮箱一览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无网站单位名单

  市监察局、市宗教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园林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社会科学研究院、市供销合作联社、市招投标管理局、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气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

  附件2
  兰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子网站建设规范和要求

  为了体现兰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的整体风格,确保门户网站内容的权威性和功能的完整性,各子网站在建设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规范和要求:
  一、网站链接要求
  已建成网站的各单位必须立即链接兰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anzhou.gov.cn)。
  二、内容及栏目设置要求
  为体现为民办事宗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目前将以政务公开为重点,各子网站在规范建设时必须包括以下栏目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单位全称、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电话、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等,内设机构名称、职能等。
  2.政策法规。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
  3.办事指南。包括本部门涉及的各类办事项目的项目名称、办事程序、基本要求、承办处室等政务公开内容。
  4.工作动态。发布最新工作信息、政务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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