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亚行贷款兰州城市交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232号)
安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亚行贷款兰州城市交通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亚行贷款兰州城市交通项目实施方案
亚行贷款兰州城市交通项目是兰州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重大项目,为使我市与亚行的第一次合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积累利用国外贷款资金的成功经验,现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投资估算
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以改善城市交通为目标,对已列入全市道路建设计划而未实施的道路进行修建或翻建,建成新城区完善的城市交通路网体系;为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先进的城市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和公交优先系统。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2537万元(项目最终投资以可研和国家批复的资金申请报告为准)。其中:征地费、拆迁费107750万元,道路工程、道路功能优化服务、机构能力提高与培训费88103万元,综合管沟工程费45804万元,基本不可预见费和价格不可预见费1886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530万元,承诺费359万元。(详见《亚行贷款兰州城市交通项目投资概算表》表一)
二、建设资金来源
按照项目总投资272537万元计算,资金构成和来源为三项:一是亚行贷款1.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02581万元,汇率按08年7月31日比价6.8388折算),占37.6%;二是市、区财政自筹资金5亿元,占18.3%;三是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约120000万元,占44.1%。国内配套资金总计为1699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62.4%。
在2009年-2013年项目实施期5年中,市区财政每年筹集1亿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其中安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每年筹集600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上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有的税收返还政策5年保持不变,专项用于新城区道路建设;市财政每年借支40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支持亚行项目的启动建设,待专项土地储备完成后从土地收益中偿还。
三、项目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