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2008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度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网上信息登记使用说明

  系统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2000以上(建议使用Win2000/XP)
  浏览器:安装有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版本在6.0(建议使用)
  登陆方式:上互联网,建议尽量使用比较快的上网方式,如宽带网等
  一、登录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录: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222.66.57.110/qynj.jsp登录,请根据各区(县)药监分局发放给企业的用户名及密码输入,按“确认”按钮,进入网上信息登记系统。如果您输入有误,可按“重填”按钮重新填写。
  二、企业提交(企业适用)
  为了方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于填报内容会进行部分简化。
  企业填写请从第一张表“基本信息”开始依次往下填写。每张表修改确认无误后请按页面最下方“保存”按钮,保存当前页面数据,再按“下一页”按钮转到下张表依次照此填写。对信息登记网上已经出现的部分企业数据,为药监局掌握的企业数据,请企业核对,若有变动则修改。企业填写完最后一张“自检报告”时,若在“企业信息登记提交”框中打“√”并按页面最后“提交”按钮,则企业填写的信息将提交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提交成功,就无法修改企业填报的信息;若不打“√”按“提交”按钮,则企业已经填写信息将会保存在服务器端,企业仍然可以再次修改,直至打“√”并“提交”。若企业对已经提交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再有异议,请联系企业所在分局。
  三、注意事项
  企业填报时,对已经登记在数据库,没有修正的信息,就不要重新输入。
  企业填报数据时,注意规定的单位。比如:“万元”还是“千元”;一般不要保留小数点后面的数字。在填报产品数量时,要注意计数单位,比如: “瓶”还是“盒”,还是“万瓶”,非已经设定的单位,请注明。

  附件二
  2008年网上信息登记注意事项

  1、企业登录用户名必须填写全称,密码为8位英文小写字母,不含数字;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