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吴伟明同志革命烈士称号的批复
( 厦府〔2009〕3号)
海沧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吴伟明同志评为革命烈士的请示》(厦海政〔2008〕56号)收悉。
经审核,吴伟明,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福建省武平县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生前系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巡警大队主任科员,三级警督。2008年8月10日晚,吴伟明同志在319国道青礁执勤点全副武装设卡检查中被罪犯杀害,英勇牺牲。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吴伟明同志革命烈士称号的批复》(闽政烈〔2008〕09号),授予吴伟明同志革命烈士称号,其遗属享受革命烈士遗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