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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劳动村片区改造项目延期享受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优惠政策的批复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劳动村片区改造项目延期享受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优惠政策的批复
(渝建〔2008〕538号)


重庆渝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海屋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劳动村片区列入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批复〉文件延期的申请》(渝永房发〔2008〕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项目延期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劳动村片区改造项目延期享受危旧房改造优惠政策,原渝建函〔2004〕83号文有效期延至2009年4月29日。
  二、根据渝建发〔2005〕1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政策按“拆一免一点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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