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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同意绵阳市富乐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站务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同意绵阳市富乐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站务费标准的批复
(2008年12月22日 川价发〔2008〕241号)


绵阳市物价局,绵阳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调整绵阳市富乐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旅客站务费标准的请示》(绵价〔200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绵阳市富乐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投资51余万元在侯车大厅安装了奥克斯柜式冷暖空调,并已经通过验收。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修订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价工〔2003〕279号)规定,现同意绵阳富乐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由1.0元/人次调整1.5元/人次,并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站务收费标准按原批准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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