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
(渝府发〔2009〕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座谈会要求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8〕112号)精神,现就制定《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规划纲要》的制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协调发展、公平发展,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推进我市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二)基本原则。
《规划纲要》的制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注重教育的公平与和谐,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要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教育理念,引领未来发展,开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要坚持全局性、战略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立足基本市情,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坚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努力使《规划纲要》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体现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国家背景、西部特征、重庆特色,符合重庆发展需要的高水平规划成果。
二、主要任务和战略重点
(一)主要任务。
认真总结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与经验,研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准确把握国际国内教育发展新趋势,充分认识我市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探索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新问题,从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出发,对未来12年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
1.提出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科学确定到2020年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总体任务和重大部署;分类别、分阶段、分地区的具体目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完善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思路和重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