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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元旦、春节前建筑安全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元旦、春节前建筑安全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08〕164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建筑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防风防雪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建筑安全工作监督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各参建主体特别是业主和总承包企业的主体责任,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地要结合实际,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加强对电气焊接等动火作业管理,严禁工程冬季保温使用明火,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事故。
  三、做好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近年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又到了年末,为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节日,各地主管部门要对可能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提前进行处理,杜绝发生农民工集访、群访等过激行为或其它恶性事件,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做好跨年度工地的值班看守和工人撤离工作。临近元旦、春节,大部分工程已到了竣工验收或阶段性收尾时期,准备进行竣工或跨年度施工。各施工企业要组织工人安全撤离施工工地,并采取措施,组织农民工平安返乡、节后平安返回工地。对于跨年度的工程项目,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留守施工现场,同时要做好防盗、防冻保温、卫生、饮食等保障工作,确保工地安全和留守人员节日期间的生活。各地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做好上述工作,并建立责任制和报告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五、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企业的发展,关系行业的形象,关系和谐社会的建设。年底年初是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要避免抢进度、抢工期,要倍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想尽一切办法,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让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愉快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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