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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及时调整、充实燃放烟花爆竹领导组织机构,精心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和经费、装备投入,保证县委、县政府对燃放工作的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凡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依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2009年1月8日前报县燃放办,工作总结于2009年2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所报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
  县燃放办地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电话:78842315
  联系人:陈智勇

  附件:1. 2009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情况统计表
  2. 重大危险源单位“一对一”及现场安全督导情况统计表
  3.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4. 2009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救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09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发生火灾地 区火警、火灾数(起)受灾户数建筑物受损情况(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元)
总数火警火灾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其他建筑
         
         
         
         
         
         
         
         
         
         
         
         
说 明1.此统计表请县公安消防大队汇总后上报县燃放办,由县燃放办报市公安消防总队。2.此统计表除夕夜从20时起至次日凌晨1时每一小时上报一次,初一至十五每天18时上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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