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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1.电子信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包括:信息元器件与集成电路技术、现代信息服务技术、软件技术、现代通信与终端技术、近海海洋信息技术、显示技术。

  2.先进制造领域科技创新专项包括:数字化设计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电机技术、船舶设计与制造技术、先进生产装备、工程机械技术、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

  3.新材料与化工领域科技创新专项包括:光电子材料工程技术、特种陶瓷材料、纳米材料、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与功能塑料、表面工程技术、新型金属材料。

  4.现代农业领域科技创新专项包括:良种选育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特色园艺产品、农业生态安全技术、现代林业技术、生物质能源、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

  5.海洋与渔业领域科技创新专项包括:水产良种选育与养殖技术、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海洋资源勘测与可持续利用技术。

  6.生物技术及医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包括:诊断试剂和疫苗工程技术、天然及生物药物、肿瘤防治技术、中药新药、生物能源与材料、天然生物毒素。

  7.资源与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包括:海峡西岸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环境监测技术、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循环经济。

  (二)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

  引导高等学校与省内各市、县(区)和企业建立全面的合作关系,支持高等学校与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实施向企业派遣科技特派员,鼓励高等学校科研人员进入企业共立课题、合作开发,建立长期的技术战略联盟,从源头上保证高效科技成果的可转化性。

  依托“6?18”等我省特色的官产学研综合对接通道,充分利用展会的项目推介、成果对接、技术转移、人才集聚和资金导向的综合功能,继续组织高等学校举办最新科技成果发布会,参加教育和科技部门组织的高科技博览会、成果交易会,召开高校科技成果对接签约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峰论坛、产学研专题现场会等。利用教育部作为“6?18”主办单位的有利条件,创新合作机制,组织更多的省外高等学校参加“6?18”活动,吸引更多、更高层次的科技创新资源向海西集聚。

  发挥高等学校在法律、金融、管理、信息等学科专业和人才的优势,鼓励高等学校创办科技咨询机构,大力支持教学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开展科技咨询服务。鼓励高等学校建立独立运营的科技中介机构,面向企业和高等学校组织项目、配套服务,提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组织与服务,建立“优选项目+配套服务”的高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模式,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和效益。加强高等学校与其他科技中介的合作,充分发挥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的作用,促进高校成果转化。开展高校科技大篷车入市县(区)、入企业活动,推广实用技术和成果,建立地校科技合作关系,推进高等学校与企业的项目、资金、人才等资源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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