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9〕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文化厅、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
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财政厅 二○○九年一月)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和文化强省的总体战略,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我省高等教育要与全局、与实际结合更加紧密,服务更加直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更好地发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力量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文化强省建设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福建省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
一、实施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文化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任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举措。高等学校文化知识密集、文化成果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是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实施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对建设和谐文化,弘扬先进文化,推进文化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大有可为的关键时期。我省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特色鲜明的地方多元文化,为文化建设的全面繁荣积累了厚重多彩的发展资源。高等学校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军,在海西文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高等学校文化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高校文化创新、文化传承与传播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满足海西文化建设的需要。实施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充分利用高校学科门类齐全、人才集聚、信息资源丰富等优势,开拓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高校文化建设,是海西建设对高校提出的迫切要求。